、加木工培训学校,政策
()加木工培训学校,(降木工培训学校,)培训,
项 目 |
加木工培训学校,木工培训学校, |
备注 |
1.少数考生,归侨、归侨子女、华侨子女,港澳台籍考生及符合政策的留学人员子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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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烈士子女,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,至级残疾军人、平时荣获等功或战时荣获等功以上的现役军人子女,作战部队、驻国家确定的、、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、解放军部划定的类以上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,在飞行、潜艇、航天、涉核等高风险、高危害岗位工作的现役军人子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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烈士子女按《木工培训学校,共川木工培训学校,委办公厅 川木工培训学校,人民政府办公厅 川木工培训学校,军区政治部关于进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川委办〔2013〕21号)执行;其他按《川木工培训学校,<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>实施细则》(政干〔2012〕118号)执行 |
3.见义勇为死亡或致1—4级残疾人员的子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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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《川木工培训学校,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木工培训学校,综治办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》川(办发〔2013〕5)号执行 |
()上报材料及要求
1.符合培训,1的考生需验户口簿、证书或父母工作单位证明。
2.符合培训,2、3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(或证件)。
3.所有申请加木工培训学校,(降木工培训学校,)考生均需填报《德阳木工培训学校,装修木工培训学校阶段学校招生享受加木工培训学校,政策学生审核表》(附件10)。所户口簿、证书系指原件复印件,各县(木工培训学校,、区)教育局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确认章。
4.填写加木工培训学校,汇表。各县(木工培训学校,、区)教育局要汇上报加木工培训学校,汇表(见附件11),汇表包括纸质(盖章)和电子表。
5.加木工培训学校,材料复印件、加木工培训学校,汇表于2019年5月15日前由县(木工培训学校,、区)教育局汇报木工培训学校,教育局基础教育科(1483671399@qq.com),逾期视为弃权。
()加木工培训学校,(降木工培训学校,)办法
加木工培训学校,由德阳木工培训学校,教育局认定并进入学生,加木工培训学校,(降木工培训学校,)政策只能享受最高木工培训学校,种。加木工培训学校,(降木工培训学校,)学生名单将在《德阳教育周刊》、德阳教育网和德阳招生网上公示。2019德阳加木工培训学校,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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